邮政编码:300074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国外来津留学和教育援外的管理工作。负责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事项。
(八)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www.tjmec.gov.cn,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六)管理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的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对少数民族和边远省区的教育援助;负责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有关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果和速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研究及试验工作;指导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tjm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