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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会同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县直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查、交流和任免意见,舒城县纪委,http://www.scjjjc.gov.cn,审核县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
(七)负责对全县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县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舒城县纪委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县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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