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管理和指导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本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
(三)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各项业务活动。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荣昌司法行政,http://www.rcsfj.gov.cn,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荣昌司法行政官网:http://www.rcsf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