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负责系统保密、信访、统计、装备、信息等工作。
11、负责市、地(不含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班子成员及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核、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hljaic.gov.cn,任免及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省委、哈尔滨市委组织部门管理哈尔滨市工商局班子;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和教育培训工作。
9、组织管理全省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7、监督管理经济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
5、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3、监督检查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1、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政策。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保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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