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承担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表彰和奖励科技工作者,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形成。
(九)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工作。
(七)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
(五)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相关问题,推动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新津县科技局,http://www.xjst.gov.cn,营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县科技管理班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研究制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规划;编制高新技术重点领域产业和技术目录;制定全县各类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基地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复核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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