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环境保护局,www.jaepb.gov.cn政府对各县(市、区)的有关行业、部门环境保护目标指导协调;参与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 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全市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4) 审核城乡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5) 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放射性废物、核污染、电磁辐射等污染物、污染源及机动车尾气的污染防治工作。
(6)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利用开发活动
(7) 负责实施国家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对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全过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负责辖区内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和监督
(8) 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9)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管理市区环境监测工作
(10) 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推广环保新技术、新工艺;审核环保标志产品
(11) 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方面工作。
(12) 负责全市环保综合计划、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3) 及时处理有关环境保护的信访工作承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人大、市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议案(建议)、提案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14) 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吉州区大桥西路23号
邮编:3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