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www.sf.gov.cn政府(二)起草本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财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陕西省财政厅首页”www.sf.gov.cn。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和执行本省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本省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和市,县的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