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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组织编制口岸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督促实施;协调推进口岸大通关和口岸信息化建设;负责南京口岸开放、关闭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海关监管区域设立的审核、申报;负责口岸特别物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联系口岸查验单位,组织开展文明口岸共建工作。
(九)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综合管理,承担市本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解散终止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事项的受理、南京市投资促进委员会,http://www.investnanjing.gov.cn,审核及转报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七)组织拟定促进境外投资政策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组织申报和指导扶持市内企业开展海外兼并、在境外投资新设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按规定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及统计工作。
(五)研究拟定投资促进市场化运作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
(三)承担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全市产业链招商、重大项目招商和科技创新成果招商的责任;具体负责有关重点目标、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境外投资、开发园区建设、口岸工作、南京市投资促进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拟定全市吸引外来投资的优惠促进政策和有关资源整合政策,承担督促各项政策落实的责任。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南京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官网:http://www.investnan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