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www.szgjj.gov.cn政府一,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统一委托由公积金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四,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监管指导分中心的内部核算, 五,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计划,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操作规程,报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组织实施,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发放,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 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八,负责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网络联通, 九,定期向市财政局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审核(议)后向社会公布,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积金管委会交办和决定的其他事项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苏州市政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负责苏州大市行政区域内(不含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公积金中心内设办公室,监察室,资金管理一处,资金管理二处,计划财务处,资产保全处,信息技术处,综合服务处等八个职能处室,下设常熟分中心,昆山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吴江分中心,太仓分中心等五个分中心和市区管理部,吴中管理部,相城管理部等三个管理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页”www.szgjj.gov.cn。
职责公积金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