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网,www.acla.org.cn法律,律师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于1986年7月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均为本会会员左图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秘书长领导执行机构进行日常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协会按照章程对律师给予奖励或者给予处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自成立以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由秘书长领导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五层
邮编:100007
电话:(010)64060213
传真:(010)84020216
网址:www.acl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