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根据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财力,提供必要的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
民政部:负责属于社会救助对象的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和生活救助的管理工作;做好孤儿、弃婴的收养、治疗、康复、教育工作和流浪儿童以及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做好属于 “三无对象 ”(无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孤老妇女的供养工作。
国家民委:宣传、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http://www.nwccw.gov.cn,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组织研究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教育部: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权利;在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及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生就业中坚持男女平等原则;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发展特殊教育、__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妇女的教育水平;尊重女教师,关心和保障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外交部:积极向国际社会宣传我国在妇女儿童领域取得的成就,协助相关部门参与妇女儿童事务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
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强化职能,制定措施,实施妇女儿童纲要,整体推进妇女儿童事业。
国务院妇儿工委成立以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致力于我国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组成单位由国务院批准。目前有33个部委和社会团体。办公室设在全国妇联。
1993年8月4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妇儿工委,是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官网:http://www.nwcc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