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10017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工作,监督管理本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5、负责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依法受理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为全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3、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http://www.njjyqsfj.gov.cn,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全区法律服务市场,为全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群众的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官网:http://www.njjyqsf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