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根据省政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组织进行国际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
八、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财务、基建、技术改造、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www.hljqts.gov.cn,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助省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班子建设及人事制度改革。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全省的认证和实验室评审工作,对认证企业及认证产品和安全认证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企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注册、备案管理。对认证咨询机构、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培训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对认证机构进行监督。依法对出具公正数据的相关技术机构进行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并实施管理;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四、统一管理全省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标准,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各级各类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与监测工作。组织制定全省条码、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
二、管理全省的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调解质量纠纷,负责质量申诉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http://www.hljq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