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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建立健全并管理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宝鸡市统计局,http://www.bjtjj.gov.cn,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宝鸡市统计局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一)贯彻执行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维护社会稳定;拟订全市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宝鸡市统计局官网:http://www.bjt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