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龙泉大厦五、六楼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全市民政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本级直属企事业单位国家资产管理。
(十三)指导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主管三明市救助管理站。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协调落实国家对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三明市民政局,http://www.smmzj.gov.cn,指导全市社会福利生产及技术改造和质量管理。
(九)负责全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并指导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服务工作,推行婚姻习俗改革。
(七)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管理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干部,并督促各项待遇的落实;管理__饮食站、供水站;组织、三明市民政局指导全市__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展使用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生产经营。
(五)负责市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研究提出并监督执行有关收费及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开展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复议工作。
(三)建立、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各县(市、区)规范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提出市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调剂金 ”的分配方案,并对各县(市、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民政理论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民政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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