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435003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编制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算、决算以及全市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财务和基本建设工作。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与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与管理。
(六)依法管理、指导、监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计划生育和__保健服务规划和规范;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推动实施计划生育、黄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hspop.gov.cn,__健康促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四)协调推动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负责推动全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二)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和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负责监督和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一票否决权 ”制度。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黄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hspo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