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安全 ”是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安全监察工作的根本目标。
“确保重点 ”是保障关系到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领域的部门和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加强监督 ”是在保障信息网络安全的工作中,坚持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安机关要加强对信息网络使用及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和指导。
依法管理,加强监督,天津网络警察,http://www.tjwj.gov.cn,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及时查处,保障安全。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活动;
(二)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具体职责:
(二)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__案件;
国务院 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 “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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