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编码:52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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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设机构
(十三)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和自然灾害中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疫病的发生、蔓延。
(九)依法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含公共场所、东莞市卫生局,http://www.dgwsj.gov.cn,饮水卫生)、放射、学校卫生,组织实施食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对化妆品质量管理进行初审。
(七)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培养医药卫生技术人才。组织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和职称考核、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五)研究医疗机构改革政策,拟订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三)拟订农村卫生、东莞市卫生局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工作规划、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的技术指导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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