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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指导和协调市级机关绿化、爱国卫生、安全等工作。
(五)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宿迁市机关事务网,http://www.sqjgsw.gov.cn,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三)负责市级机关行政用房的基建投资职能,制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归口负责市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项目初审、统一规划、建设和集中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行政用房配置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人民防空工作。
(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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