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市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
(一)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推进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4.加强税费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舟山财税信息网,http://www.zscs.gov.cn,推进数据 “大集中 ”工程。
2.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三)加强的职责。
3.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任务。
1.划入原市国家税务局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职责。
3.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征收管理职责。
1.将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职责、审核直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和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实施的职责、管理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责及市直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划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舟山财税信息网官网:http://www.zsc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