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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负责对直属单位的人、财、物以及资产运营情况实施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保证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完成。
9、提出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并组织落实;协调建立区域粮食物流体系,规划粮食批发市场建设,伊春市粮食局,http://www.ycslsj.gov.cn,指导粮食企业开展对外经营业务,调节全市粮食供需平衡。
7、贯彻国家粮油盐价格政策和质量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油盐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粮价监控;推广 “放心粮油 ”工程,实施全市成品粮油复检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5、协助管理中央及省级储备粮、储备盐,代市政府管理市级储备粮,监督检查各级储备粮、储备盐的库存数量、质量和轮换情况,确保全市粮食、伊春市粮食局食盐安全。
3、依法对粮食经营者的粮食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状况进行稽查,对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检查,对粮食收购、销售、库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进行统计,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实施行政管理。
1、贯彻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粮食、食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综合、分析、**粮食生产和食盐经营形势及动态,提出全市粮食及食盐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总量平衡计划,为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伊春市粮食局官网:http://www.ycsl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