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51-5124355
联系方式:
(十)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规划;编报国家和省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供应计划;制定全省计划外生育费征收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管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六)制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 育宣传教育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监督、检查基层人口计划的执行;指导各地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ahpf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