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636000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及省在巴单位的科技工作。
(九)负责全市与国际、国内及地区间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创新工作。
(七)审核科研机构的组织和调整;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和科研基地建设;负责科学技术普及,组织制定科普工作规划;指导联系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中介机构。
(五)组织指导全市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工作;管理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登记、高新技术新产品的认定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创新工程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巴中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http://www.bzkj.gov.cn,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一)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四川省的科技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巴中实际,组织制定实施办法和贯彻意见;提出推动全市科技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巴中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www.bzk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