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www.hljtcm.gov.cn政府黑龙江省中医管理局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联系电话,0451-85971106(fax)邮政编码,150090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和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卫生标准,规章
(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省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组织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www.hljtcm.gov.cn。
(三)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国家药物政策,贯彻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范,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研究提出全省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全省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七)制定全省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全省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九)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二)组织制定全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省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指导医学成果的普及及应用,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指导全省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省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在我省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和卫生保障工作。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制定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中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