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423400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六)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
(四)拟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保护规划;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资兴市水利局,http://www.zxsl.gov.cn,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拟定全市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跨乡(镇)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和防洪保安基金征收;指导全市水文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职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资兴市水利局官网:http://www.zxs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