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一)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教育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