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www.fjrd.gov.cn,立法权。自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于1979年,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于1982年,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于1994年分别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我省形成了省级立法,较大的市立法和特区立法组成的地方立法格局。近三十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坚持把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地方立法不抵触,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可操作的要求,适时制定和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有力地保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15项职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14项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通常又被概括为四权,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选举任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