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称是管委会)是依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管委会实行委员制
委员由市人民政府聘任管委会委员实行任期制, 每届任期5年,第二届管委会由19人组成。吉林公积金网,管理中心,http://www.jlg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