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教育局办公室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负责全市教育宣传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学条件装备、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指导校舍工程建设与校舍安全工作。
(六)按照管理权限,归口管理全市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与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四)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泰安市教育局,http://www.taian.edu.cn,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指导直属单位事业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二)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__教育、市属高等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泰安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泰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tai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