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信管理局,www.ahta.gov.cn,职责根据国务院国发[2000]26号文件规定及有关法规的授权,省通信管理局主要有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2)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通信建设市场的管理,会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本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3)保证公用电信网的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协调电信企业之从1998年开始,安徽省邮电管理局先后进行了邮电分营,电信重组,政企分开等一系列体制改革,陆续单独成立了省邮政局,省移动通信公司,省电信公司,省邮电管理局继续保留。2001年3月5日,安徽省通信管理局成立,安徽省邮电管理局同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