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沿革1990年以前,钦州市的残疾人工作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有各级民政部门监管。1990年6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办〔1987〕7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告的通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地方残联组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原钦州地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钦州地区残疾人工作办公室。1990年12月底,原县级钦州市,灵山县,浦北县,上思县,防城县相继召开第一次残疾人代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钦州市共有各类残疾人2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23%,其中,视力残疾人3。9万人,听力残疾人6。3万人,语言残疾人0。29万人,肢体残疾人6。1万人,智力残疾人4。7万人,精神病残疾人1。3万人,多重残疾人5。7万人。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残疾人作为社会一个特殊困难群体,得到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及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钦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担负着代表,服务,管理全市残疾人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