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首页,www.zhmzj.gov.cn政府(三)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伍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按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双拥共建和烈士申报,褒扬工作,负责优待,抚恤工作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军休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珠海市民政局,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珠字〔2009〕9号),设立珠海市民政局,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局牌子。设立中共珠海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为中共珠海市委派出机构,与市民政局合署。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事业和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和社会工作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珠海市民政局”www.zhmzj.gov.cn。
(二)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监督工作,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的违法行为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