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四)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五)负责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县(市,区)省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六)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关于湛江市民政局,网址:www.zjsmzj.gov.cn(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欢迎阅读下一条信息。陕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