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将水产管理职责划入水利局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有关农业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办检查承担新农村建设,农村劳务经济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的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负责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拟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用地,草场,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发展节水农业拟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对食用菌种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制定全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动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监测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上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质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业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组织实施农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对外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区属农场改革,发展,稳定的指导与协调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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