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指导老龄事业单位的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救助管理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五、研究制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长春民政,http://www.ccmz.gov.cn,指导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和福利事业单位及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十三、主管殡葬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殡葬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殡葬工作政策、措施,推行殡葬改革。
十一、负责婚姻和孤儿收养管理工作; 查处和处罚违法婚姻, 管理婚姻服务机构,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国内收养登记和涉外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九、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七、管理城乡社会救济工作,长春民政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农村 “五保户 ”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
五、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三、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民政部门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全市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__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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