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公证处从1980年恢复组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批准设立,隶属石河子市司法局领导,是具有办理国内、涉港澳台,涉外各种类型公证事项的国家证明机构。行政体制。现有公证人员5名,其中二级公证员1名,三级公证员1名,四级公证员1名,具有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资格的2名。石河子市公证处自成立以来,从最初年办证量20多件,逐年发展到现在年办证量3000多件,所出具的公证文书在世界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使用。近年来,石河子市公证处积极服务于石河子经济建设,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公平与正义。全处人员以诚信为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严守职业纪律,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不断增强社会服务意识,履行着公证人神圣职责,塑造出一个让群众满意的公证行业新形象,公证处的服务和质量,得到社会的公认,石河子市公证处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公证处,并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公证处、五一文明岗等荣誉称号。石河子市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将以饱满的热情,文明务实的服务方式,竭诚为广大群众服务,同时,真诚接受群众的监督。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东六路84号司法局一楼单位电话:0993-2912295、2912296、2912297、2912298(接待室)办公时间:夏季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30-1:30 16:00-20:00冬季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10:00-14:00 15:30-19:30传真:0993-2912267邮箱:1464226355@qq.com网址:www.shzgzc.net邮编:8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