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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30002
12.承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指导、协调或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负责煤矿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6.按照职责范围,负责对从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http://www.jxmkaqjc.gov.cn,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察调度、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2.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为: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官网:http://www.jxmkaqj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