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农业信息网,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区海洋与渔业局的职责,原区林果管理办公室的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等职责整合划入区农业局根据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发〔2009〕9号),设立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局),挂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海洋与渔业局(以下简称区海洋与渔业局)牌子,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