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国家和省,市,区交通发展的总体布局,拟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物资运输进行调控维护,管理和规费稽征工作,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全区交通基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交通工程定额管理协助航运部门对辖区船舶及水上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旅游出租车,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工作和营业性客货运输场(站)的行业管理;负责机动车技术管理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技术标准,组织本区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技术引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的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水路通行环境和通行条件的管理;在遇到防洪抗旱,抢险救灾,军事行动等紧急和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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