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环境保护局,(二)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及本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规划,编制环境功能区规划,制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审核县(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参与编制本市可持续发展纲要(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起草有关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