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环境保护局,(二)拟定我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决策,参与编制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木兰溪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保内容,参与审批乡镇总体规划,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莆田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能以依法对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公害,保护生态和生活环境为主,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环境保护法规,行政规章,技术政策及规范,组织拟订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对全市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市内重大经济决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