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董事会成员单位由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财政局,厦门市财政局,清华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组成,董事会主席由财政部部长担任依山傍海,风景怡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占地面积3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8万平方米并广泛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建成了先进的教学,生活及配套设施学术报告厅,图书信息中心和活动中心等设施,可以满足现代高层次教学,科研,国际交流的要求,可同时容纳1000人在校学习培训,是一座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化,智能化,园林化校园开展以会计审计,财政税收,经济管理为主的高层次培训,注重面向经济区,面向中西部,面向企事业,面向台港澳,并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MPAcc)学院已经建成功能齐全,设施一流,环境优美的校园环境,初步建立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高层次师资队伍和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培训收入逐年攀升,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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