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财政监督信息网,二,财政监督的主体 财政监督的主体是国家财政机关,各级财政部门是财政监督的执法主体。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机构的共同任务,各级财政机关内部的预算编制,预算管理,国库等业务机构都行使监督的职能。同时为更好地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发挥财政检查这一体现监督职能内在属性的必要手段,各级财政机关内部设立财政监督专门机构,专门行使财政监督检查职责。一,财政监督的内涵 财政监督是指各级财政机关在财政管理过程中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以及涉及财政收支,会计资料和国有资产管理等事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财政监督是财政的一项最基本的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监督体现财政管理的本质属性,是实施财政分配政策,实现宏观调控目标,规范财经秩序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