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政府法制办,(二)审查修改各部门代市人民政府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并做好协调工作,依据法律审查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归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一规划市人民政府的立法工作,拟定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