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完成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和其他任务
(五)协助市直各党委(直属党总支)、各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管理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三)综合分析全市部门和行业作风及软环境建设的情况,提出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对全市纠风专项治理、行业作风及软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
(一)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各镇党委、珲春纪检监察网,http://www.hcjj.gov.cn,人大、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市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珲春纪检监察网官网:http://www.hc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