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国税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1年全省国税系统(含深圳)组织收入7780。18亿元,增长14。5%,增收983。85亿元,连续17年居全国国税系统首位。十一五期间累计组织收入2。58万亿元,年均增幅19%,占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下辖广州,19个地级市以及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国家税务局,135个县(市,区)局,428个基层分局。其中省局机关设有18个处室,2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