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一,发展背景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关于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以网络技术为平台,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自由交易的现代化煤炭交易体系的要求,由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国务院在征求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铁道部,交通部,工商总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意见的基础上于2007年5月批准,同年9月由省内主流煤焦生产企业和国内各大电力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得益于山西煤炭大省的资源禀赋,拥有贯通东西南北的区位优势,依托现代化煤炭交易体系建设和一流的场馆服务设施,以全国性煤炭产地交易为核心,同时承办国际性会议和展览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