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绿化,市容环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2002年1月,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同年3月,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2010年12月,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0〕115号)精神,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与执法局),挂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支队牌子。市城管与执法局是主管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方面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