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监督检查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或参与调处跨县(市)及有重大影响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按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组织制订州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方案、规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http://www.esgt.gov.cn,规范和办法。
(四)强化的职能 土地、矿产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尤其是耕地保护、土地资产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防震减灾工作。
3、将土地、矿产资源基础信息和资源利用情况的动态数据收集、技术处理及**分析等工作,交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
1、实行政企分开,国土资源局不从事土地、矿产资源的经营活动,与所属企业脱钩,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不再管理企业及企业生产经营开发活动。
地下水资源行政管理职能,交给州水利水产局。
5、原州科委管理的全州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职能。
3、原州计划委员会制订国土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职能。
1、原州土地管理局的行政职能。
一、职能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esg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