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河南省委廉洁从政12条规定,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承诺:严守为官做人的底线,坚持自重,自警,自醒,自励和自律,执行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投诉调解处理,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履职特别是在开展比较实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处理消费者纠纷,选择鉴定机构,财务管理等环节,不得以曝光等手段相要挟,接受当事双方的赠送和宴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企业获得不正当利益;不得未经批准,私自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和其他单位中兼职;不违反协会其他禁止性规定。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125号
邮编:450008
电子信箱:hnsxfzxh315@163.com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37165719315